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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CBAM因應與申報協助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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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CBAM最新進度、填報訣竅  惠達獨家精華總整理
 
為因應今年10月已實行的歐盟CBAM過渡期,以及業者明年1月將面臨的申報實務,經濟部國貿署偕同台灣螺絲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黃世宗先生代表出席)、台灣螺絲貿易協會(理事蔣國清先生代表出席)、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等單位,在10月26日舉辦歐盟CBAM因應與申報協助說明會。
 
 
 
 
 
國貿署高雄辦事處盧惠珠主任開場致詞表示,歐盟是台灣第四大出口市場,CBAM預計在2026年正式實施,對扣件和鋼鐵產業來說是重中之重的當務之急。10月5日,國貿署江文若署長與團隊參與歐盟執委會召開的線上申報說明會,當時世界多國代表幾乎都在詢問碳排計算方式。國貿署官網以及綠色貿易資訊網皆提供相關問答集與懶人包可下載。
 
 
螺絲公會黃總幹事致詞表示,台灣約有超過三成螺絲外銷歐洲,被課碳稅的成本相當驚人,因此呼籲業者及早因應減碳趨勢,做足準備降低衝擊。
這場說明會以三大主題進行專題演講精華如下。
 
 
 
工研院  張超群永續資深策長 
CBAM與國際碳規範變動下的因應策略
歐盟  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在施政報告中指出:「碳必須有它的價格,因為大自然無法再付出代價。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將可促使國外製造商與歐盟進囗商減少碳排放。」張超群強調,CBAM之所以叫做碳邊境調整機制,而非叫碳邊境稅,是因為歐盟不將之視為碳稅,而是藉一套調整機制帶動全球減碳。目標是降低碳洩漏,促使國外業者降低碳排、維護歐盟產業競爭力,並將碳關稅收入專款專用於投資歐盟境內低碳活動。
 
 
他表示,目前全球已有152國宣示淨零目標,其中有27國(含台灣)已立法,54國領袖已給出承諾,最新數據可透過zerotracker.net查閱。「減碳不只是環保議題,儼然已成為國際經濟產業課題。」他更直言,未來不只歐盟,英、美、日、加拿大等國也研議跟進,2026年中日韓也可能出現碳邊境稅,CBAM對全球貿易影響會逐步加深。其中,美國的清潔競爭法案已完成二讀,預計2024年一通過就立刻實行,與CBAM不同的是,美國版的法案課稅對象不只是進口商,還包括製造商。可想而知,這波趨勢將在未來對台灣廠商造成相當大負擔。因此,「及早因應,才能比別人調適得更快。」
 
 
若業者不申報碳排數據,會被歐盟視為碳排廠商的末段班,被套用效率最差的「預設值」來計算。申報碳排數據的方式,是由產品製造商與貿易商將經過第三方驗證的數據呈報給歐盟當地進口商去購買碳排憑證。這些數據會統整到單一的資料庫隨時更新,作為2026年CBAM正式實施前的調整依據。
 
 
需注意的是, CBAM管制碳排的範圍目前只包括直接排放(範疇1,即產品製程,包括原料端與加工製造端),以及間接排放(範疇2,即產品製程所耗電力),不含其他間接排放(範疇3,即運輸、消費者使用、報廢回收的碳排)。
 
 
 
香港商南德產品驗證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TÜV  王善弘總監
CBAM查證機構觀點與歐洲因應實務分享
王總監說明,碳權的認證需要查證員,歐盟將自明年起進行查證員的培訓,未來TÜV萊因、TÜV北德、TÜV南德這三家機構皆確定可為廠商提供碳數據查證服務。TÜV除了提供ISO14064-1:2018(企業溫室氣體排放)與ISO14067:2018(產品碳足跡)查證之外,他特別提醒有兩套新的標準,包括ISO/WD14068(碳中和,明年起將被用於查證)與今年6月剛發表的ISO14083:2023(運輸碳排,涉及範疇5與6,可能在2026至2027年被納入參考,但目前尚未)。他還提醒,目前透過Golden Standard和VERRA這兩套標準取得的碳權無法折抵CBAM碳稅。
有關查證,他提醒業者選擇的查證單位必須是歐盟所認可的。歐盟要求的查證報告內容說明還必須包括:
 
 
  1. 生產的設施
  2. 經營者的聯繫方式
  3. 適用的報告期(意即貨物開始生產的日期)
  4. 查證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
  5. 認可機構的名稱
  6. 查證人訪查設施的日期
  7. 報告期內生產的各類申報貨物的數量
  8. 報告期內裝置的直接排放
  9. 關於設施的排放如何歸因於不同類型商品的描述
  10. 與這些貨物無關的貨物、排放和能源流動的量化訊息
 
 
另外,他說明歐盟的綠色新政有所謂的Fit for 55 (55套案)大框架,最終目標是在2023年降低55%碳排,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而CBAM只是其中一環而已,「還有很多其他專案正在研擬,所以CBAM只是個『開始』,未來連水足跡、能源消耗問題都會浮上檯面」。
 
 
由於歐盟目前正在大量收集數據做為未來設定預設值與其他調整依據,因此他鄭重呼籲業者切勿刻意高報或低報碳排數據,造成數據庫失真,成了害群之馬。最後,他還預告歐盟未來將針對報廢回收的機制也另立新法。
 
 
 
工研院  陳秋燕資深業務經理
CBAM過渡期申報填寫解析
陳經理提到製造商商都必須在明年1月底前將碳排數據提供給歐盟進口商,而貿易商也是要向製造商索取數據後提供給歐盟進口商。提供的方式,可使用執委會制定的範本申報表格(非強制使用,但可大幅增加效率)。她特別提醒,這份表格非常複雜,共有13個分頁,但目前廠商只需要必填其中3個分頁,分別是:
 
 
  1. 分頁A (設施數據/InstData),包括出口商的基本資訊、產品製程生產途徑、產品使用的前驅物。
  2. 分頁D (製程/Processes),包括產品直接與間接排放數據。
  3. 分頁Summary_Products(申報產品總摘要),包括產品特定報告參數、產品在出口國應支付的碳價或相關補貼資訊。
 
即使如此,這3個分頁對業者來說仍很複雜,因此貿易署、產發署與金屬中心皆有專人協助企業計算碳排,政府也有培訓大專院校教師提供申報的協助。她疾呼業者應善用政府提供的資源。
 
 
 
 
 
線上收看整場說明會回播:www.youtube.com/live/7J7jk6r5mfM
 
免付費CBAM專人服務諮詢電話0800070580、080058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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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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