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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 2即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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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2013年1月3日起,2002/95/EC法規將廢除,取而代之的是俗稱RoHS2的2011/65/EU法規。

修改後的法規,稍早於2011年7月由歐洲議會及理事會通過,將比先前的法規更嚴格;原本的法規僅列管6項有害物質,禁用或限制鉛、汞、鎘、六價鉻、PBB和PBDE於電子產品的生產。
新法規將列管產品的範圍擴大,除了原本的電視、電腦或洗衣機等以電器功能為主的產品外,也包括了所有使用電流的產品。例如某廠商生產的橫躺椅原本不需符合RoHS法規,因為它的主要功能是座椅,而椅子的使用並不需要電流;然而在RoHS2規定下,因為這張椅子的功能之一是以電動馬達使之橫臥,所以這顆馬達將需要符合此法規,這整張椅子才會被准許銷售。
因此,RoHS2的範圍基本上是完全改變了。扣件的經銷商及批發商必須弄清楚,客戶之前可能屬於非電子產業的市場,而現在則可能必須完全符合這項法規。
要確保符合RoHS2的方法之一是把RoHS加到CE認證的標準中,因為這樣的合格聲明就必須由OEM廠商送檢是否符合768/2008/EC法規的附件2 – 亦即CE認證標準的詳細資料。
若符合度風險評估文件缺件或不適用,可能需要批量檢測以使OEM廠商能確保符合CE認證標準,並將產品銷售到市場。如果產品需要符合RoHS標準,OEM廠商必須通知供應鏈。因為產品送交CE認證的期間,很可能隨時回到供應鏈,緊急尋求零件的合格證明。
RoHS2法規的影響遍及整個業界的供應鏈。確保符合該法規的時程日漸緊迫,待時間一到,要進入市場的產品都必須在2013年初符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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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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